私人公司挪用公款是什么罪

解析:
私有企业等机构的员工若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,则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了挪用资金罪。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、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,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,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,或者借予他人使用,且数额较大,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;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,但是数额较大,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,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。在此情况下,若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,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,那么挪用金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便属于“数额较大”的范畴。若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,且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,也属于“数额较大”的范畴。而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,且数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,同样属于“数额较大”的范畴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二条
【挪用资金罪;挪用公款罪】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、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有第一款行为,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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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这私企公司可不能乱借钱,如果他们把自家的钱借出去或自己偷偷花掉,那可是要被逮捕的。这种行为就是大家常说的“挪用公款”。当然,这个犯罪的全名叫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“挪用资金罪”。这个罪行,就是指那些在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里工作的人,利用自己的职权,把单位的钱拿去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,而且金额还不小,超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回来,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,但是金额很大,用来做生意赚钱,或者是干坏事的行为。那么,到底多少钱才算大?如果你把单位的钱借出去,金额超过了一万块钱到三万块钱,那就属于“数额较大”了;如果你把单位的钱拿来做生意,赚到了五千块钱到两万块钱,那也算是“数额较大”了;如果你把单位的钱拿来干坏事,赚到了五千块钱到一万块钱,那还是“数额较大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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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公司里面的工作人员要是偷偷地把公司的钱拿出来自己用,或者借给别人花,这就叫做违规挪用资金罪。这种行为,公司的员工不管是利用职务之便,还是私底下干的,只要他们挪用了公司资金,而且这些资金数量比较大,比如一万块到三万块之间的,并且已经过去好几个月都没有还给公司,或者虽然没过三个月,但是金额也不小,用来做生意赚钱了,甚至是做了违法的事情,那都是要被判刑的。
作者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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